• 事项信息
  • 办事流程图
权力事项编号 114207047446491368-QR-00100
事项名称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
行政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
行使主体 安监局
内容

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

(行政确认)

填报单位:鄂州市鄂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职权编码 114207047446491368-QR-00100
职权名称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
子项名称
行使主体 区安监局
职权依据 【规章】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(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)
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,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。
确认形式 □√确定 □认定(认证) □证明 □登记 □鉴证 □其他
受理范围及条件 1.本辖区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
需提供的材料 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(正本、副本)
法定期限
承诺期限
特别程序及期限
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
职权运行流程
责任事项
责任事项依据 【规章】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(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)
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,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。
职责边界 一、责任分工
区安监局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发证的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的注销。
承办机构 区安监局危化股
咨询方式 0711-3895555 鄂州市明堂后路23号
监督投诉方式 123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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